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依法開展政府投資審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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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ia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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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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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政辦發〔2018〕1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辦事處、場,區政府各部門,咸安經濟開發區,咸寧鄂南大竹海生態風景區,咸安商貿物流區,華彬金桂湖低碳經濟示范區:
為進一步規范咸安區政府投資審計工作,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依法開展政府投資審計工作的通知》(咸政辦發〔2017〕71號)精神,結合咸安區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職責任務,壓實主體責任
區項目辦、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執法局、區國土局、區規劃局、區環保局、區政府法制辦、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等相關部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項目決策到實施的相應環節履行監督管理職能;建設單位或受其委托進行項目建設管理的單位,要按照法定職責承擔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的主體責任;與政府投資項目直接相關的單位,要配合審計機關的審計工作,依法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二、堅持依法審計,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審計機關要牢固樹立依法審計意識,堅持在法定職責權限內開展審計工作,依法確定審計對象和范圍,嚴格規范審計取證、資料獲取、賬戶查詢、延伸審計、審計處理等行為。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要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得參與工程項目建設決策和審批、征地拆遷、工程招標、物資采購、質量評價、工程結算等管理活動。
三、圍繞中心工作,嚴格落實審計項目計劃管理
區審計局要于每年10—12月份對全區已完工并驗收的重大政府投資項目情況進行摸底調查。按照《湖北省政府投資審計實施辦法》(鄂審投發〔2016〕104號)第九條、第十條要求,依法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經區政府批準后報市審計局,由市審計局匯總報省審計廳備案。區政府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主要由區審計局依照法定程序直接組織實施審計。審計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已納入年度審計計劃的項目,由區審計局對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未納入年度審計計劃的項目,按照《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14〕369號)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由建設單位內部審計部門或自行聘請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
建設單位需聘請中介機構審計的,按現行體制選取中介機構開展項目審計。建設單位聘請中介機構的情況和出具的咨詢報告應向當地審計機關報備,審計機關視情況進行重點抽審。
四、嚴格遵守審計紀律,加強廉政風險防控
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要嚴格遵守審計“八不準”等廉政紀律、保密紀律、工作紀律,堅守審計職業道德,不得利用審計職權、個人影響謀取私利。堅持公開透明,加強對審計權力運行監督,加強審計項目廉政回訪等監督檢查,抓好廉政制度貫徹落實,切實防控廉政風險和審計風險。審計機關在投資審計工作中確有必要購買社會服務的,要嚴格把關,依法審慎進行,加強全過程監管,對弄虛作假、惡意串通等嚴重失信和違反職業道德的社會中介機構、執業人員要加大通報和責任追究力度。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執行。我區原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審計機關結存的在審項目,繼續依據《咸安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7日